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3554|回复: 0

和同事掰手腕致骨折,要赔偿吗?法院这样判……

[复制链接]

5

主题

0

回帖

3

积分

嫩笋

积分
3
发表于 2025-6-4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腕力比拼?小心骨折。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同事间玩闹产生的健康权纠纷。

  2024年5月16日中午,小兰与小廖相约掰手腕,第一局小廖轻松胜出,小兰不服气主动发起第二局挑战。眼看小廖即将再次获胜,小兰突然发力试图扭转局面,不料,小廖的右手臂突然疼痛难忍,被送至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小廖的右手臂骨折,右桡神经损伤,需要手术治疗,最后,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23394.42元。经鉴定,小廖因这次事故致伤的误工期为21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

  小廖认为小兰是导致自己受伤的罪魁祸首,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28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掰手腕属于具有竞技对抗性质的文体活动,参与者对潜在风险应有合理预见,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小兰和小廖均为成年人,且在业余时间进行过类似的文体活动,本案中,小兰不存在故意或恶意行为,小廖又是自愿参加这次掰手腕比赛,所以损害后果需自行承担。

在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后,小廖打开心结,解除了对小兰的误会,而小兰出于同事情谊,自愿支付小廖1.5万元医疗费,双方达成和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7-3 22:22 , Processed in 0.24021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