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叶某君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2月27日18时许,叶某君报警称其被人冒充领导诈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成 62179926100****725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友谊营业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胡某丽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3月4号20时许,胡某丽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梁某顺 62179325****3520 浦发银行运城盐湖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郑某文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01月19日18时许,郑某文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胡某芬 62268222003****9719 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黄金埠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萍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1月22日1时13分,周某萍报警称其被他人以关闭微信服务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孟某红 62226210200****1760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郑某文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01月19日18时许,郑某文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苏州富某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741****7343 中国银行苏州万达广场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赵某一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2月25日10时许,赵某一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吴某洪 62170036400****352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和平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黄某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03月30日17时,黄某成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张某雨 62317910351****8365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双东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黄某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03月30日17时,黄某成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陈某兰 62305800001****5745 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黄某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03月30日17时,黄某成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兵 62220312090****3499 工行浙江省杭州彩虹城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毛某创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3月24日21点35分,毛某创报警称其因贷款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赵某成 62128721****8325 新疆呼图壁农村商业银行百汇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吴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3日19时许,吴某报警称其因虚假招聘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陶某 62319000001****7389 开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新路分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林某森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29日21时00分,林某森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 62179926102****970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县景星镇东南街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曹某龙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5月27日12时22分,曹某龙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蔡某 62148352****2502 招商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魏某珍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6月26日16时许,魏某珍报警称其因交友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代某喜 62155906090****3374 工行内蒙古通辽分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于某涛 62309422300****54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龙山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李某成 62126012911****7884 江川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黄某文 62284814563****847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龙江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军 62170045500****82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玛纳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何某安 62218067300****728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阆中市公园路营业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金某飞 62218019100****209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富兴路营业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张某 62220305050****079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颐龙湾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7月8日18时许,周某报警称其被他人以退费为由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闫某鑫 62284802189****88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徐某伟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8月12日00时52分,徐某伟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周某如 62226206500****7821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胡某芝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5月21日13时许,胡某芝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李某 45635112000****8325 中国银行南京大光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瑞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2月29日17时许,周某瑞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魏某虎 62128720****6141 新疆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翁某斌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8月13日15时许,翁某斌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陈某 62220340000****8134 工行广东省深圳东环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潘某正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8月22日8时许,潘某正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付某 62178761000****1355 中国银行兴化楚水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刘某星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8日11时许,刘某星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喻某亮 62305820000****1238 平安银行成都高升桥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刘某星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8日11时许,刘某星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耿某康 62366000****4898 中原银行中牟普罗理想国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刘某星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8日11时许,刘某星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于某阅 62179201****5985 浦发银行浦江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董某彬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12日0时许,董某彬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昌 62178570000****5279 中国银行惠州博罗园洲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周某敏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25日18时许,周某敏报警称其因刷单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孙某丽 6230591347****3684 河南柘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陈青集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朱某镖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8月31日6时许,朱某镖报警称其因交友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邓某锐 62307600130****2168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郑某华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16时20分,郑某华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郑某丹 62220318140****5471 工行湖北省黄冈三台河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郑某华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10月10日16时20分,郑某华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郑某丹 62170027300****62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山楚东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郭某黎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3日11时许,郭某黎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山东阡某农业有限公司 866117821014****9889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王舍人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文成县公安局关于郭某黎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4月3日11时许,郭某黎报警称其因投资被骗,接报后我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查被骗资金部分转至以下银行卡: 
王某刚 62284836182****617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瑶族自治县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有关《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我局近期将对账户持有人认定的应返还的资金进行返还,具体金额以银行及第三方机构返还为准。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涉及到与本案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1月19日前向文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提出,联系电话0577-59000689,陈警官。 
特此公告。 
文成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