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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拆除公示永嘉县巨口(渠口)中村燃气配送中心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投入运行,日常负责巨口(渠口)社区约23000名居民的燃气配送、存储、销售、维修等业务,保障社区居民正常的用气需求。此煤气配送站未经建设审批许可位于巨口(渠口)社区沙湾,占地面积146平方米,考虑到以下几点:
(一)天然气瓶库属民生工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巨口(渠口)社区符合新址要求的地点很少,无法满足新址需求,而现有瓶库完全符合要求,因此建议在找到新址前继续使用。
(二)设备及资产处置需一定的时间。永嘉县巨口(渠口)中村燃气配送中心有大量固定资产和设备,搬迁和处置需要时间。目前正寻找新址,但新址确定、装修和设备搬迁安装是一个长期过程,仓促拆迁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经济损失。
(三)现瓶库建设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现有瓶库是在“十小”整治期间,永嘉县政府为规范小液化气供应站而建立的,有效保障了用气需求。该企业承诺未来条件成熟或找到合适新址时,将无条件配合拆除。
经沙头镇人民政府审核,该违法建筑符合《永嘉县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实施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我镇于2024年12月2日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对永嘉县巨口(渠口)中村燃气配送中心予以缓拆,现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沙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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