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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夏启瑞,身份证号:330329198002210012,居住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272号,手机号:13989732040
被申请人:泰顺县公安局,局长:何磊,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
申请事项:对泰顺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泰公 〔罗〕不立字〔2024〕00108号)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原处理决定,重新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 , 申请人合理合法信访被泰顺县罗阳镇政府截访后强制送精神病医院的苍南康宁医关押,涉及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刑法》等规定,涉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
温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领导小组作出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夏启瑞董直松信访事项复核意见书》(温政信核【2022】10号)后执行和监督不力,2024年8月6日-7日-走访浙江省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理合法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给予信访事项受理登记备查后满意回家,8月7日在路上被泰顺县罗阳镇政府强制押送苍南康宁医院收治关押限制人身自由78天,申请人没有被诊断过患严重精神病的病史,申请人向来遵纪守法、遵从社会核心价值观,通过自学法律绝对没有危害社会风险和自身伤害风险的可能,其强制和收治上没有经申请人的母亲周东玉等亲属的委托。其没有委托上有店里的“和家亲”移动看家视频监控两台和店外的公安监控及电话记录辅证和母亲的证言为证。
二,罗阳镇政府和苍南康宁医院把申请人关押在精神病院内限制人身自由间接迫害身体并逼签不再上访承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卫生法》《刑法》等规定,涉及打击报复信访人。
出院记录显示,第二次入院时间9月18日,第一次入院到出院时间是8月7日到9月18日,因申请人认为上访合理合法、不承诺不再上访,被罗阳镇南洋社区书记林建兵要求立即继续关押。10月24日,第二次出院,罗阳镇要求母亲承诺不让儿子 夏启瑞继续上访才允许其出院。病区内厕所排风扇坏了不修其空气恶毒还咳嗽不给吃药和牙龈肿痛巨痛近三个月,掉了一颗给金伟勤医生看才给吃消炎药,蛀牙加重不给看。另血液检查单出入院对比也可知身心伤害巨大。
三,泰顺县罗阳镇政府和苍南康宁医院涉嫌出具虚假诊断书涉及违法《精神卫生法》《刑法》等涉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
出院记录显示,收治条件之一是“偏执型人格障碍”,而此前2020年温七医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为“案发时偏执型人格障碍”。出院记录诊断主要针对所谓的偏执型人格障碍上信访表现。而近十年来,夏启瑞通过提出监督或代理等方式参与涉及私房历史遗留问题,医保问题,道路交通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土地承包问题等涉及全国各地数十起信访事项,绝大多数满意处理包括北京市马莉 泰顺县刘曾荫苍南县王振龙等都是涉及上亿财产的祖产的事项,在互联网+信访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习近平新时代为社会贡献小小智慧力量,也是国家大力鼓励的。
另近期,中央部门督办4个事项有涉及温州泰顺的董夫清烈士,四川达州大竹县林梦绪烈士,广东省惠州抗美援朝退役军人的陈观友,福建福鼎的抗美援越退役军人的蔡存美等权益问题。关押期间正在办理中。中央督办办理中也说明信访有理。
四、温七医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所谓的妨碍职务执行一案等是泰顺县公安局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滥用职权涉及打击报复信访人。
2020年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上夏启瑞因妨碍职务执行一案上扬言报复他人言语疑似精神病人…所谓的妨碍职务执行上,泰顺城管未落实中央文明办有关不以占道经营为评定文明城市等疫情防控措施,有错在先,不应定性妨碍职务犯罪,申请人与之辩论,说了气话,并当场改正,不是报复他人,其认定疑似精神病人没有以上文法律法规办理,程序不合法,违法手段取得的司法鉴定也应无效,且是申请人有全程视频拍摄并交给警察作证。
五、泰顺县罗阳镇政府等部门多次截访限制人身涉及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刑法》涉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
《关于北京市公安局及温州市驻京办以重点稳控对象及越级京访为由的截访依法有序走访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及影响志愿者服务建设问题的报告》的信访事项,国家信访局回复已经收到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其内容说明,申请人被截访两次,7月19日,在国家信访局接待窗口登记事项成功后出来后,打开手机立即被定位及罗阳镇政府工作人员等截访回家,8月7日被强制截访关押在苍南康宁医院前,在北京截访三次回当地。
以上事实,泰顺县罗阳镇政府和苍南康宁医院和泰顺县公安局涉嫌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给信访人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不能正常和限制信访,造成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涉及的巨额财产难以后续维权等,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触犯《刑法》第238条、第254条等规定,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申请复议。
此 致
泰顺县公安局
申请人:夏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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