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雷克萨斯车主向《科林维权热线》投诉,称车行拒绝退还未激活的延保费用,理由非常荒唐。
车主王先生:21年买的一辆雷克萨斯在鹿城买的(鹿城滨海雷克萨斯),其实它就属于滨海的分店。之后,我又买了一个2025年开始延保的套餐,它里面规定了,如果未发生之前可以退保扣一个手续费,就这么简单,他们现在不退。理由我选装的时候,他说给我优惠了。其实装修(选装)没什么优惠,花了2万块钱买的,合同里也没写明。我买车的时候你先买车再选装修,跟延保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王先生在2021年以公司名义向温州滨海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贷款的方式购得一台NX200车型,加上选装、延保等服务费用合计支付162000元。记者在王先生提交的依据中发现,与温州滨海中升雷克萨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中,涵盖选装配件20000元,延保服务240000元,其中涉及更多是关于售后服务内容。而另外一份则是王先生与易惠(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延保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三大件延长保修服务细则。包括起效时间2025年4月,截止时间2029年4月,延保服务计划4年或100000公里,延保终止里程200000公里。王先生认为,他完全吻合双方约定,要求退还延保费用合情合理。
科林维权记者:您现在车辆是多少公里?
车主王先生:4万多。
科林维权记者:延保还没生效的?
王先生:对。那是明年才起效。
采访中,王先生明确表示自己愿意按照委托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10%的退保手续费。没想到车行却无视契约精神,自己上当受骗了。为了弄清事件脉络,科林维权记者与温州滨海中升雷克萨斯的售后主管夏先生联系。夏先生解释道,客户享受了购车优惠且在购车合同中有明确告知,故无法退延保。
售后主管夏先生:购买新车的时候,就我们新车合同上面加的延保,包括它的一些家装的精品这些东西一起。新车是给他优惠了很多,就等于说新车优惠完之后,然后他加了这些东西一起,等于说总共的一个价格大概是这么多,相当于把它填平,现在再想把延保退了,我们没办法去退。
科林维权记者:合同上的约定跟你所说是不一样的。你是以什么样的形式跟客户做补充说明?
售后主管夏先生:这个也是电话沟通的形式。我们也不是说不退,只能是说有没有别的方式给他,但是他现在也不认同这一块。
科林维权记者:新车优惠是新车的优惠,委托服务协议里面是有装修(加装),是有延保,并没有说两个是捆绑在一块的,是分别计费。
售后主管夏先生:全部打包在一起去给客户去优惠的。
维权记者仔细查阅了王先生的购车合同和委托协议,均未针对“享受购车优惠后,无法退还延保服务”做出任何事先约定。
科林观点
车行工作人员的答复缺乏职业水准,契约是保障公平交易的基础,既然延保协议中白纸黑字写明了可以在生效前退保,那么就应当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契约本就是为商之根本。当然我也理解,或许也确实在议价的时候车行多多少少向消费者明示过延保的收益作为车价不足部分的补充。但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白搭。从目前记者所掌握的信息来看,更有利于消费者的维权诉求,也正告涉事4S店乃至雷克萨斯总部认真思考,积极处置,不要因小失大,成为食言而肥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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