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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堆放垃圾,一市民被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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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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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总是有人把垃圾堆在垃圾桶外面,这样多难看!”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收到一市民投诉,称自家店门口的垃圾桶边上经常堆满垃圾,总是有人嫌麻烦,不把垃圾投放在垃圾桶中,随手堆放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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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五马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现场测量取证

现场,执法人员看到该处垃圾堆放在人行道上,影响来往行人、电动车辆通行,而且压占盲道和附近井盖,存在安全隐患。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处堆放的垃圾为附近某店主所弃,当执法人员上门询问时,该店店主却全盘否认,执法人员拿出证据时,店主才承认是其所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对此进行立案处理,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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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后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强化监管力度,保持长效管理态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严格执法,切实营造美丽、整洁、舒心的城市环境。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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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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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可以罚10-30元,台多就失去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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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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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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