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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2024〕21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第二职业学校迁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平二职〔2024〕2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2〕352 号文,我局于2023年9月26日召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交警大队、平阳水务公司、通信基础设施联合建设办公室、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腾蛟镇人民政府对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腾蛟镇青湾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042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75472.21平方米(其中1#2#教学楼11628.63平方米、3#4#教学楼9987.69平方米、5#教学楼5727.21平方米、图书馆、行政楼(含报告厅)11075.78平方米、体育馆2450.29平方米、食堂7202.68平方米、1#宿舍楼6861.92平方米、2#宿舍楼6107.60平方米、3#宿舍楼11731.97平方米、培训宿舍楼2454.10平方米、学校门卫55.27平方米、设备用房189.07平方米),体育活动场地9片;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1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26辆,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体布局设计;(二)机动车流线采用“人车分流”的模式,并进一步明确车位尺寸;(三)建筑退让距离、拟建建筑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按规范执行;(四)结合周边实测地形,优化场地标高;(五)校园景观按规范要求设计,进一步做好垂直绿化的布局,并明确雨水调蓄池和下沉式绿地的位置;(六)镇政府及环保部门要做好对平阳晖达实业有限公司的监督,避免环境污染对学校产生的影响。
四、结构设计:根据地质勘测资料,进一步完善基础和结构设计。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原则同意给排水设计方案,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二)复核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中管径大小、走向,隔油池的规格需符合相关要求并且满足使用;(三)明确配电房的位置、尺寸、面积,并进一步复核停车位充电桩、较小的楼层负荷;(四)地下通信管道、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和建设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五)优化地块南侧涵道设计,不能缩窄现状河道,不得危害堤防安全,保证上下游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确保水域不减少。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七、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八、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住建、水利、教育、生态环境、供电、交警大队、执法局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60001.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275.00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一、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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