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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召开“北京市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讨债治理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记者了解到,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被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
今年以来,“职业闭店人”参与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李凌松介绍,“职业闭店人”一般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评估企业负债情况,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利用变更、减资、破产清算等程序,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也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推进预付费治理,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通过“事前风险预警、事中部门联动、事后打击惩戒”,形成对闭店企业、“职业闭店人”、背债中介、背债人群体全链条高压打击。
经公安部门前期核查取证,发现存在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艺术伞”)、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艺艺术”)2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职业闭店。接到公安部门移转线索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市场监管部门同步撤销了“艺术伞”和“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2022年6月1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两年来,本市已将14个行业的28个领域纳入预付卡监管范畴。市市场监管局提示,经营者如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此外,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应当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或留存消费凭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案件一
“艺术伞”系列案件
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上述行为经查实后,市场监管部门对闭店企业“艺术伞”构成提交虚假登记材料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0万元。同时,对3家中介机构为闭店企业提供收费服务、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超莱国际”没收违法所得9300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四川顺立杰”没收违法所得1.88万元,顶格罚款10万元;对“创企未来”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万元。
案件二
“木艺艺术”系列案件
经查,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经核查认定后,市场监管部门对闭店企业“木艺艺术”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罚款18万元。同时对韩某、张某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开展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进行分别处罚,对韩某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罚款5万元;对张某没收违法所得7000元,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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