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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说路边的野花不要采,但其实路边的“野菇”更不要采!近期,我市降雨较多,为野生蘑菇提供了适宜的生长条件,导致我市毒蘑菇中毒事件频繁发生。10月12日,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九月以来,我市报告了25个毒蘑菇中毒案例。
9月27日白天,今年58岁家住上陡门的王先生(化名),像往常一下出门健身,逛到家周围的公园时看到路边有一些野生蘑菇觉得很是新鲜,就采了一大把打算回家炒着吃。连着中午和晚上,王先生都清炒了一下白天采摘的蘑菇就饭吃。一开始并无异样。到了晚上7点的时候,突发头晕、恶心、腹痛并伴有呕吐,随即被送往市中西医急诊科就诊。
[size=0.14]王先生吃的蘑菇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主治医生池东接诊后,马上为王先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是急性肠胃炎,考虑是食物中毒引起的。经过治疗,王先生恢复良好现已出院。
无独有偶,记者从市疾控中心获悉,九月以来,我市报告了25个毒蘑菇中毒案例,其中绝大多数系因自行采摘野生蘑菇,特别是9月底发生一起5人食用毒蘑菇的食源性暴发事件。
“野生蘑菇以其独特的风味吸引着部分市民去采摘或购买来品尝这一美味,然而,未经专业辨识擅自食用野生蘑菇,尤其是来源不明的品种,无疑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风险。”池东提醒,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蘑菇是预防蘑菇中毒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市民如在食用蘑菇后,出现中毒迹象,应立即停止食用疑似有毒的蘑菇,尽可能保存剩余蘑菇的样本。同时,可尝试诱导呕吐,以减少毒素吸收。即使症状轻微,也应尽快到医院进一步诊治,确保生命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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