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86|回复: 0

食堂当场查获!乐清一托管中心摊上事

[复制链接]

380

主题

0

回帖

190

积分

嫩笋

积分
190
发表于 2024-9-30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案件名称:乐清市翁垟爱加贝学生托管中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乐市监处罚[2024]904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乐清市翁垟爱加贝学生托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某某


执法部门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4-09-29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9月5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食堂烹饪区的调味品区域发现瓶已开封使用的瓶装孜然粉(生产日期:20220401,保质期十八个月),查获时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另当事人采购涉案食品未进行进货查验。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决定没收过期食品孜然粉一瓶,处罚款3000元。当事人采购涉案食品未进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11-23 06:30 , Processed in 0.16640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