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拆除楠溪江中心取水区拦水大坝,恢复原状,消除干幽地洪水威胁
永嘉县鹤盛镇在楠溪江主流岩坦溪与鹤盛溪交汇处(即周宅干幽地与上日川村之间雁楠公路桥下首、楠溪流域饮用水取水段)建拦水大坝,美其名曰综合治理,实则建造一直漫到过路滩村的大型水上乐园、“天然”游泳池(见照片)。先退一步说,这种坝可以造的话,你鹤盛镇都可以不用国务院审批直接造大型水库了。招标公告显示:该大坝长112.4m,高2.2m,溢流堰顶高程40.0m,堰上步道高程40.50m;新建汀(矴)步一道长32m……“项目完工后,将在防洪、农田灌溉、旅游观光等方面发挥作用,惠及周边农田灌溉,并助力打造‘农旅+水旅+文旅’特色乡村。”
咨询专家得知,该拦水坝工程建设方案与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楠溪江风景区总体规划不符,是对总体规划的粗暴践踏。《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四十二条楠溪江水源保护(二)保护措施第一款规定: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永嘉县鹤盛镇政府无权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擅自建设水利项目,其行为已违反《楠溪江风景区保护条例》有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然河道是国家所有的水域,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改变自然河道走向。《永嘉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防洪设施规划图也没有该项目(见附图)。干幽地是周宅等沿岸村庄的防洪屏障,该拦水大坝的建设不仅严重违法,也是被报告人只追求政绩而对楠溪江沿岸人民生命财产的漠视。
在一片声讨反对声中,最近被报告人推出《永嘉县鹤盛溪(东皋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河口段)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为此报告人明确回复反对意见。主要理由有:1.该项目河口段堰坝、贯通三村之间的水岸游步道、以及沿线3.1km滩地及便民设施,均在我周宅村集体所有土地干幽地上,在未经与我村协商并取得我村同意的情况下,凭自身公权力擅自违法建设,严重侵害和践踏我村集体利益。2.历史上楠溪江多次改道,该工程建成后水位抬高,势必给五六百亩的干幽地带来灭顶之灾;洪水来袭,楠溪江若改道,干幽地瞬间成为深潭,甚至在洪峰来临时直接冲击周宅村舍。该公示称保护对象有八月辰江水源地,却居然没有保护我们周宅村的土地,荒谬至极;更荒谬的是声称将对“河流水域生态环境的提升和修复都能起到正面的、长远的积极作用”。3.所谓的新建汀(矴)步,实则已经毁掉原先古老的矴步,已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那矴步是永乐古道枫桐乌岭千年古迹的组成部分,也是古道延伸到溪水中最生动幽美的部分,就这样被烹鹤焚琴般一下子收拾殆尽!原矴步还有个排港齾(音额)保证船只、竹筏通行,该项目拆旧建新是对楠溪江特有山水文化的又一次戕害,是要斩断楠溪江流传千年的舴艋舟与竹筏文化传统。4.该公示称“有利于浮游植物的繁殖和发展”。楠溪江除了大量的浮游植物,还有大量的洄游动物,堰坝的建设将阻断洄游动物的活动,对水生生态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实在挂一漏万,肤浅愚昧。
为此,报告人强烈要求上级机关责令永嘉县人民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取消这条拦水坝的工程计划,拆除已建部分,还楠溪江风景区一片宁静,还老百姓一片安心;同时要求恢复原状,为楠溪江人文景观补残,为楠溪江申报5A景区恢复一片原生态的美丽水域;还要追究鹤盛镇政府法盲领导逆天行为的法律责任,以整肃法制。 特此报告 报告人:周宅村村民(签名指印附后)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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