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永嘉县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塘店,因加价出售行为,被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200元,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2024年06月14日到现场时,当事人从我们一直有标明价格的,只是在标价外多收了1块钱开始,在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永建路45号未标明价格经营对乙酰氨基酚片,于被本局查获。。
因该药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行为,永嘉市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200元。小编查阅公开资料显示,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塘店成立于2015年07月14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永建路45号。总公司为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去年公众号温润之州曾曝光同样一款药,在鹿城区人民医院开的5.8元,在药房却要卖35.8元。同品牌同规格一模一样的药,差价近七倍!【点击这里全文阅读:近七倍!温州某药房被曝:价格差这么多?】
另外小编发现,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去年一年就收到不少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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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浙江政务网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正药房鸿福店于2023年4月25日因未按药品包装标示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的行为,被文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执法人员8月10日对该局鸿福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将3款需阴凉保存的药品陈列在常规经营场所(非阴凉区),而常规经营场所当时的温度为24℃。再查明,鸿福店在饿了么平台店铺上虚标了三种药品的原价。
文成县市监局调查后认为,一正药房鸿福店未按储存要求陈列药品和虚标药品原价的行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管理法》和《价格法》,属于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虚标原价的违法行为,遂对一正药房鸿福店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因销售劣药被处罚
去年3月到5月,该公司因从医药公司购入并在门店销售的2000克中药饮片浙贝母性状不符合规定,被认定为劣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