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在瑞安论坛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在汀田童乐幼儿园不慎摔伤,面部 严重割伤,为此缝了二十多针。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家长与幼儿园就赔偿金额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网友介绍称,自己的女儿在汀田童乐幼儿园就读小班。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28日,当天在幼儿园室外上完篮球课回教室时不慎受伤。事后, 孩子 回到教室后 马上告知老师,老师也 马上通知了家长。
接到消息后,家长心急如焚地赶到了幼儿园,并将孩子送往瑞安人民医院瑞祥分院诊治。
经医生诊断,孩子面部的伤口约4厘米,伤口较深,深达骨质,需要进行缝合手术。
“才4岁的孩子,就要经历面部缝合手术, 打了满满一罐麻药,缝了二十几针,里外缝了两层,当时她得多害怕呀! ”家长心疼坏了。
除此以外,医生还表示,虽然伤口已经得到了缝合,但后期还是会留疤,如果需要疤痕修复,就得等到能够配合治疗的年龄才行。
意外是怎么发生的?
孩子撞到了教室门口的墙角上
出事时间是4月28日,当时孩子在幼儿园室外上完篮球课准备回教室时不慎撞到了教室门口的墙角上。出事时,老师已经回到了教室,监控也拍到了孩子撞伤倒下的一幕,但到底是怎么撞伤的,监控存在盲区,没有拍到完整的事发过程。但家长认为,如果没有外力作用,孩子不太可能如此猛烈地摔倒。
事后,幼儿园马上在教室门口的墙角上贴了防撞条,以免意外再次发生。
意外后谈赔偿
双方意见难统一
出事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月,家长一方面带着孩子去做治疗,一方面和幼儿园谈赔偿。
幼儿园表示,如果家长这边提出的是合理医药费用,园方都表示接受。并且现在已经在汀田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教育学区、派出所组织的联合调解协商。目前园方 答应赔偿 1万元,但家 长表示不接受。
儿童在幼儿园的安全总是牵动家长心弦。每个孩子都是家长们的心头肉,好好的送到了幼儿园,却遇到了这种事,无论是谁看着都会心疼。
对于幼儿园而言,孩子都是低龄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小编认为,如果就赔偿金额实在协商不成,建议还是走法律程序来保障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