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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办张健身年卡,却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办了张十年卡。“本来说一年后,可以退回剩余9年的费用。但想退款时,健身房却说销售人员已经离职,而且这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健身房不负责。”昨天,市民戴先生向温都新闻热线88868886(微信公众号wd88868886)反映自己在京都健身遭遇的烦心事。
本想办年卡,却办成了十年期
去年4月,戴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京都健身城市会所(世贸店)(以下简称京都世贸店)一则办理年卡的优惠信息,于是联系上京都世贸店一名姓付的销售人员,并到店办卡。
“到了世贸店,他说之前的年卡优惠活动没有了,有个更优惠的10年卡,只要9588元。”戴先生说,当时这名销售说,只要办张某银行的信用卡,每个月存799元且存满12个月,就能办理一张10年的健身卡。一年后,银行在扣掉第一年的958.8元的健身费后,会将剩余的8629.2元原路退回。如果需要继续锻炼,戴先生可以958.8元的价格续下一年的卡费。
刚好有这家银行的信用卡,价格又这么优惠,戴先生当即同意办理。不过销售人员告知他需要先交一笔9588元的定金,与信用卡激活绑定,就可以用信用卡分期付款10年卡的费用,然后定金会在几个工作日原路退回。
戴先生向记者提供的付款截图显示,在他支付定金几天后,他通过与“京都”绑定的信用卡,向京都世贸店分期付款9588元。几天后,他的支付宝也收到京都世贸店退回的定金。
随后一年里,戴先生持卡锻炼,每月固定时间往与“京都”绑定的信用卡内存上799元。
要退款时,涉事销售已离职
本月初,眼看着约定退回8629.2元的时间快到了,戴先生微信联系姓付的销售,询问退款事项,均未得到回应。随后,他多次联系京都世贸店和京都总部京都健身会所文化宫店,得到“付姓销售已离职,我们也联系不上他” “办这个卡是他的个人行为,公司不知情” “我们也在起诉他”等回复。
“这明显就是京都在推卸责任。”戴先生称,当时他提出要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但这名销售称,这是为了完成销售指标做的优惠活动,不能写合同上。“这么大健身房应该不会有猫腻,就没有再坚持。好在我留了个心,在与他交流时录了音。”
京都方面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要么把卡转给别人,但京都对转卡需要收取30%的手续费,要么戴先生自己继续再使用剩下的9年。
在戴先生提供的与京都世贸店这名销售的对话录音中,记者发现,这名销售称,在戴先生之前,他已为十几个人办理了这种10年卡。
世贸店销售主管称活动是总部办的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京都世贸店前台询问是否有办卡优惠。随后,一名自称世贸店销售主管的女性工作人员联系上记者。
记者:我朋友去年在你们店办了一张10年卡,9588元的。一年后,扣掉第一年958.8元费用,剩下8600多元可以退回。这个卡现在还有吗?
销售主管:是返还的,跟信用卡合作的。这个也是去年总部经理过来做的(活动)。你要的话,我可以帮你申请。明天刚好总部经理过来,我可以安排你们见面。
记者:一年以后,剩下9年8600多元费用是可以退的吧?
销售主管:可以退的。你明天过来找我,我叫youyou。
记者:哪个you?
销售主管:忽悠的悠。
随后,记者拨打京都总部电话,一名行政部的李姓工作人员接了电话。记者表示,家人去年办了一张10年卡,当时承诺一年后可退剩下9年8600多元费用,现在怎么退费?
“你家里人的手机号多少,我不负责这块。把你的信息查出来,我让负责同事跟你联系。”这名工作人员说。
记者再次询问:之前家人跟你这边对接过,说没有退。确认没退吗?总部有办过这个活动吗?
工作人员:总部没办过这个活动。
记者:那就是销售的问题?
工作人员:有一点类似销售的问题,销售存在欺骗诱导消费的情况。但因为毕竟是我们这里办的,我们可以协商的,比如拆分然后转给别人。
销售承诺内容应由健身房承担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震瓯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减加,其表示:
首先,健身房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推销年卡优惠活动时,系代表健身房在履行职务,属于职务行为,一般消费者基于对交易行为合法性的信赖及对交易行为效果确定性的合理期待,完全有理由相信健身房销售人员具有代表健身房进行承诺并进行交易的权利,其承诺以及交易的行为为职务代理行为,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其次,健身房是否对销售人员进行授权、销售人员是否离职均属于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问题,消费者在购买年卡时是无法知晓销售人员是否取得授权以及也无法知晓销售人员将来是否会离职,但透过销售人员在健身房经营场所的推销销售行为的外在表现,一般消费者有理由相信销售人员的行为是健身房行为。
最后,销售人员通过口头的方式向消费者作出“10年卡”优惠的明确承诺,应当视为合同要约,即便该承诺没有写入纸质合同中,且在书面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约定,那么在消费者接受该承诺后即成为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此,健身房销售人员承诺的内容及法律后果应由健身房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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