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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乐清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了一则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乐清适界健身有限公司: 本局立案调查的乐清适界健身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案一案,已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市监处字〔2024〕302号),现需向你送达该文书,因你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南街道旭阳路999号(南虹广场)购物中心7层JD7001号”已停止经营活动,无法联系负责人。根据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及公司登记住所邮件送达文书均未成功,故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十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同时在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所公开栏上张贴。特此公告。
联系人:朱清泉、邱冬生 联系电话: 0577-62120172邮寄地址:乐清湾港区管委会大楼6楼
乐市监处字〔2024〕3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7日
此前消息
乐清适界健身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歇业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吊销乐清适界健身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小编搜索发现,该家健身房在此前也饱受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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