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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
《瑞安市非营利性民办高中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民办高中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及《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瑞安市非营利性民办高中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月20日前反馈至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安阳大厦2207室)。联系电话:65833083,邮箱:rafgjjgk@163.com。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5日
瑞安市非营利性民办高中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民办高中收费行为,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及《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果,参考周边县市同等办学水平学校的收费标准,统筹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学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定各学校的收费标准。
说明:
1. 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 各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按照《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规定执行。
3. 上述规定自2024年秋季入学开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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