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关将至
节日的氛围愈发浓厚
就在今天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明确了鹿城区2024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相关事宜
(点击上方图片查看通告详情)
今年有烟花!
但鹿城公安提醒市民朋友们
购买烟花爆竹需至正规零售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均是违法行为
2024年1月31日,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上戍派出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辖区一零售商铺有贩卖种类各异的烟花爆竹。十个平方的小仓库没有消防设备,竟然储存着300多公斤烟花爆竹,品类多达41种,共计八百多盒,其中不乏“加特林”等大型烟花。经民警询问检查后,该店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民警第一时间将该情况上报,后积极开展侦查,“顺藤摸瓜”抓获其上家刘某,并现场查获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共计约550公斤。经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刘某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找寻下家,长期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目前,刘某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重要提醒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烟花爆竹等行为
不可取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区公安分局(受理非法运输、燃放等举报):110;区应急管理局(受理非法生产、销售等举报):0577-885750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