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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是城市基础设施中的重要部分,它不仅可以吸灰滞尘,还可以美化环境,是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了更好地维护绿地环境,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内严格管理绿地停车行为。
图为藤桥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对现场勘查取证
近日,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两辆机动车辆擅自停放在城市绿地中。执法队员实地测量占用面积、拍照取证后,第一时间将车辆拖离绿地至指定停车场,以减少车辆对绿地的伤害。
联系到车主后,执法队员对车主进行普法教育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也认识到了在绿地内停车的错误行为,保证以后不再破坏绿地,并接受《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条款的行政处罚。
绿地上随意停车既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违法行为。下一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辖区内绿地中乱停车现象的管理,及时查处车辆乱停放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同时,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保护绿地的意识,养成文明停车、文明出行的好习惯,让城市的文明形象更上一层楼。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三)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堆物、停车、放牧、动用明火、开垦种植、倾倒废弃物;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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