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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城区人才配售住房的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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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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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9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为进一步激励人才,集聚更多人才来鹿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统筹配售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温州市鹿城区人才住房配售工作申请对象补充如下:


      全职在温州市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的ABCDEF1类人才可申请鹿城区人才配售住房,市本级人才资格、住房资格的要求根据《温州市本级第六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通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核。


咨询电话:
市委人才办:0577-88961172市住建局:0577-89987295区委人才办:0577-88030295
区住建局:0577-88610605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人才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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