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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征地了!乐清这所学校要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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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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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2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乐征预告〔2023〕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88号地块(乐清市虹桥镇第十二小学扩建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峃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虹桥镇峃前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114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附件:
1.用地红线图
Vi7vi2727v3AzM6U.jpg



2.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gtZhi8oWzCiOIa8I.jpg




虹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2352001
联系地址:乐清市虹桥镇府前路1号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62578053、62578652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乐清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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