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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寻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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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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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9 2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北京

为什么不法之徒王彦律师,狂法判决的虞成哲法官没有起码的人类道德良知?

我们是顾益益顾双双,乃双胞胎姐妹,父母双亡,是为孤儿,无权无势,只能诉诸网络,控诉不法之徒王彦律师抢夺我们财产,法官虞成哲枉法裁判等的犯罪事实,如有任何事实之捏造,愿受法律惩罚。

我们父亲梅可汉与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和另一詹姓律师于2003年合伙开发乐清城南街道92号地块,建一居民小区-旭阳小区。200 9年,开发进入尾声,小区单元房陆续售出,我们姐妹贷款买下两单元房( 101室和102室),按月还贷。2010年,我们父亲买下沒有产权证但有租赁权益的地下室着手办理出租手续。至此三人合伙结束。

2016年2月3日,父亲患病去世,当日我父亲生前战友都来吊唁,王彦却末到场。我们母女办完父亲的丧事之后就去地下室其生前的办公室整理遗物和材料。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其办公室已被破坏,办公桌抽屉、保险柜等均已被人强行撬开,他生前存放于保险柜内有关开发92号地块的批文、财务账册凭证、合同文书、股东协议和散伙结算清单等资料全部被洗劫一空。更有甚者,王彦侵占了我们两单元房,换了门锁,其兄弟王晃搬了近百箱啤酒和床铺强行入住。并在两单元房的玻璃窗上写着此房有纠纷,不准出租。我们买下的单元房,有房产证,并每月还6.8万元的贷款,他难道不知道吗?再说,我们父亲自2015年1月发病起至2016年2月3日病重医治无效去世整整有13个月的时间,期间王彦等人多次来看望,均没有说我们买下的房子与他有什么纠纷的。他们兄弟竟然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强占我们的孤儿寡母的房产,实在是匪夷所思。无奈之下,我们几次去乐成派出所报案,可是不予受理。一位李姓警官告诉我们,王彦已经告诉派出所,是他借用我们姐妹的名字买下两单元房的,同时他与我们父亲共用该办公室。他丢了单元房和办公室的钥匙,所以叫开锁匠换了房子和办公室的门锁,并请了四位朋友强行撬开我父亲办公桌的抽屉,砸开保险柜取走了所有的材料。王彦公开叫嚣,我们没有人证物证无法控告他犯罪。

2012年5月18日,我们父亲梅可汉与王金哲签订了一份《地下室租赁协议书》,将建筑面积约2000平米的地下室出租给了王金哲。租赁期限为15年,即2012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8日止。上述出租合同,履约期间的租金均由我们父亲收取。可是,我们母女在父亲去世之后,多次去向王金哲收地下室租金。王金哲告诉我们,王彦已经收走租金。事至今日,我们无法收取王金哲应交纳的租金。乐清法院承认梅可汉与王金哲的租赁协议是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可是为什么王彦依然能强行收走租金?

我们父亲梅可汉与王金哲签订的期限为15年(2012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8日止)的旭阳小区地下室租赁协议,法院没有判决解除。可是 世上有好多怪事的发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2018年7月23日,王彦竟然与黄婷婷强行签订了为期4年多的《地下室租赁协议书,2018年7月至2022年12月》。虞成哲法官竟枉法判决这份非法合同有效,荒唐之极。 嚣张跋扈的女商人黄婷婷擅自拆除地下室八条重墙强行装修入住《附照片》。我们母亲多次打110电话举报,打市长热线,并与楼上七位十三个单元的房主联名举报,均没有办法解决。我们母亲与小姨多次去现场劝阻王黄两人不要做违法之事,不能无视楼上居民的安全。气焰嚣张的王彦和帮凶张茂青两人竟然当着陈姓警官的面要打她们二人,王彦叫嚣着就是要你们二人出出血,并且王彦兄弟王晃几次电话恫吓我们母亲,如果去旭阳小区就要打死她,更有甚者王彦的帮凶张茂青不仅仅恫吓我们母亲,还有几次追着要打她。我们的母亲因而不幸得上膀胱痉栾之症,每次去旭阳小区一看到王彦和帮凶张茂青破坏的我们的单元房和地下室就会大小便失禁,继而得上急性胰腺炎,不久含寃去世,我们成了孤儿。

2021年6月27日,乐清法院李法官判决认定我们父亲梅可汉与王金哲于2012年5月18日签订的15年《地下室租赁协议书》是合法的,鉴此,我们再次向乐清法院起诉地下室合同承租人王金哲,非法强租的黄婷婷、汽车美容会所、汽车销售公司,请求判令解除王金哲与梅可汉于2012年5月18日签订的《地下室租赁协议书》,并判令四被告共同腾空房屋并将腾空后的房屋按租赁交付时的原状归还给我们,并请求判令黄婷婷汽车美容会所、汽车销售公司三被告共同承担占用期间的占用使用费(租金)。难以置信的是,王彦与黄婷婷林朋朋再次无视法院的判决,于2022年12月,再次强行签订了另一份为期三年的《地下室租赁协议书》(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匪夷所思的是,位于黄金地段旭阳小区,建筑面积几近2000平米的地下室的年租金6万元,(附上合同复印件),这是正常的商业租赁行为吗?

我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能求助社会大众,讨还公道,百拜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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