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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农民会在田头
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以灰积肥
这种传统的耕作习惯
其实是污染环境、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日前,桐浦镇两名村民
就因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被查处
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桐浦中队在桐浦镇辖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巡查至桐浦镇桐溪村时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经调查核实,村民练某某在桐溪村桐星桥南侧100米处桐溪河边进行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所幸被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并助其扑灭火源。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
练某某坦承,之所以进行露天焚烧,一方面是以前的旧习惯没有改过来,另一方面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烧一点不会被发现。秉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中队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练某某整改的效果、认错的态度和配合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最终作出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处罚。
早些时候,执法人员在桐浦镇还发现村民叶某某在一处农田露天焚烧秸秆。叶某某将树枝、落叶等混合在泥土里在农田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执法人员及时制止,并助其扑灭火源。
叶某某坦言,他也同样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烧一点不会被发现。秉承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该中队执法人员耐心向当事人讲解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的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叶某某整改的效果、认错的态度和配合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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