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安一业主想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公司出具证明,结果物业表示,有安全隐患不予出具。业主无奈起诉物业公司,本来是解决他一个人的问题,不过在法官的操作下,小区428户有充电桩安装需求的业主也都“赢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年5月,林先生购入一辆新能源汽车,为方便使用,他计划在自家车位安装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遂向瑞安市电力局塘下供电所提交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用电申请。供电所告知,该业务办理还需要由物业单位出具《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林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却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多次协商无果后,林先生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出具同意原告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的证明并提供必要协助。
收到案件,承办法官梳理分析案情后,认为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不难,林先生的诉求应当得到全部支持。但是在瑞安法院受理的充电桩纠纷案件中,类似林先生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同时可以预见,林先生案件判决后,日后小区内其他业主也会存有相同的诉求。
承办法官指导物业公司主动摸排小区内有安装充电桩需求的业主人数,联动瑞安市电力局工作人员进小区走访,核实该小区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装置接入的变压器容量条件,打消物业公司关于电力容量条件的顾虑。最终,物业公司同意为前期摸排的428户有充电桩安装需求的业主出具物业审批材料,并承诺配合充电桩安装事宜。
立案不到三十日,小区停车场里的充电桩已经陆续安装上了,林先生表示非常满意,撤回了起诉,小区内的其他业主更是惊喜万分,委托林先生为瑞安法院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导入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并对住建纠纷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以该案例为典型,指导调解员运用调解平台妥善调处类似充电桩纠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