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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温州这些区域禁止饲养25种烈性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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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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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四川一名2岁女童遭到一条未拴绳的大型罗威纳犬袭击,引发广泛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点击这里查看全文),涉事的大型罗威纳犬,在温州属于禁止饲养犬种。
  在温州,养犬具体都有哪些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

限养区范围
  根据《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中心镇建成区以及浙南产业集聚区、温州生态园、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以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限养区内实行养犬重点管理。
这些犬种禁止饲养
  根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限养区范围内禁止饲养以下25种烈性犬以及由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成年犬体高(肩高)超过60cm的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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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
  《条例》明确,本市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犬只出生满三个月起十五日内或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本条例施行前出生超过三个月的犬只尚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养犬人应当在条例施行后十五日内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犬只在首次接种狂犬病疫苗时,应当植入电子身份标识。电子身份标识应当记载养犬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出生时间以及其他信息。
限养区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只
  《条例》还规定,限养区内个人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居所且独户居住,每一户籍限养一只犬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同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和其他违反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
在温州如何办理养犬登记
  市民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客户端,下载完成后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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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搜索栏搜索找到“温州养犬”应用,点击“个人办理养犬证”,再点击“新办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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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犬证的市民需仔细阅读并同意“温州市禁养犬只名录”及“文明养犬承诺书”。根据提示,在上面填写身份信息、养犬房产信息、户籍信息、犬只信息等相关信息,就可以提交预登记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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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登记通过后,在“温州养犬”应用中就近预约宠物医院,然后线下携带犬只前往医院注射芯片后领取犬牌,等待审批通过后就完成犬证办理了。

  为加强全市规范养犬管理,近期,我市相关部门已联合开展温州市规范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无主犬、流浪犬集中收容整治,加强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各地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勤执法,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通过教育引导和严格执法,杜绝养犬不登记、不免疫;无主犬只未收容;携犬外出不规范;公共区域饲养犬只;未清理犬只粪便等不文明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将持续完善养犬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素养,切实营造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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