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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应诉案件的
情况说明
致龙港市龙诚小微创业园全体业主:
2022年,在我们业主委员会的努力下,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我们园区团结奋进,邻里和睦,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个别业主却传出不和谐的声音,向法院起诉业委会,我们业委会被迫应诉。现对应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业主琼颉公司起诉业委会,其诉求是:
1、判令撤销龙港市龙诚小微园业委会在 2022 年 3 月 15日作出选聘诚达公司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
2、判令撤销 2022 年 3 月 23 日龙诚业委会和诚达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中,琼颉公司变更诉讼请求为:
1、确认 2022 年 3 月 10日龙诚小微创业园业主大会程序违法,
2、确认龙港市龙诚业委会在 2022 年 3月 16 日作出选聘诚达公司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3、确认 2022 年 3 月 23 日龙诚业委会与诚达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4、判令诚达公司退还已收取的电梯维保费暂计 1450 元;
法院经审理后,做出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浙 0383 民初 1857 号判决驳回温州琼颉包装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二、琼颉公司起诉业主委员会,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给业主发放金钞的决议,换而言之,其认为不应该向业主发放金钞。但是,琼颉公司的法人蔡克缪的妻子却领取了金钞,但蔡克缪在法庭上却不认可(没有授权妻子领取),琼颉公司也没有将金钞交还给业委会。目前判决未生效,该案件已引发社会各方关注,判决书生效后发群里。
园区是我们大家的园区,感谢大多数业主一如既往地与业委会携手前行,我们相信龙诚小微创业园一定能走出一条康庄大道,让我们一起期待龙诚小微创业园的明天更美好!
龙诚小微创业园业主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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