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8.4”竹排侧翻淹溺事故调查报告
2021年8月4日14时42 分,位于永嘉县沙头镇岭下村楠溪江水域发生了一起竹排侧翻淹溺事故,造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县政府委托,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并邀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组成了“8.4”竹排侧翻淹溺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8.4”竹排侧翻淹溺事故,是一起因连日暴雨,水域水流湍急,水位较高,竹排船工未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经营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一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对2名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8.4”竹排侧翻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规定要求,由永嘉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评估组,于2022年10月20日对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8.4”竹排侧翻淹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
评估组对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沙头镇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开展该事故暴露问题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评估组开展座谈问询,听取了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沙头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企业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检查了日常对该行业的监管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从检查情况看,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能够深入查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有效、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后,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全部到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取得较好成效。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经营者,涉事竹排船工,由县公安局予以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县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已涉刑,追究经营者刑事责任。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永嘉县沙头镇竹排漂流游乐园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了经营活动,待经有关部门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恢复生产经营活动。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二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三是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找隐患,整改隐患。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吸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沙头镇人民政府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和监管力度。加强漂流类旅游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生产作业安全。二是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做好指导,服务企业。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四是联合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研究行业准入机制,确保从源头上杜绝无安全条件进入。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向全局通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定行业准入机制,建立健全旅游类特别是漂流类行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对旅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了全面地隐患排查。
六、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发生单位能采取具体举措,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事故发生当地镇人民政府通过一系列举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制定行业准入、隐患排查、健全制度等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加强对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力度。
事故发生至评估结束,未再发生同类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永嘉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