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收到两份乐清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因借款逾期,华仪电气先后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起诉至法院。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乐清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公司因银行借款逾期,被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诉至乐清市人民法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23年5月12日,公司收到乐清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公司因银行借款逾期,被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诉至乐清市人民法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 日发布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一)华仪电气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告华仪电气应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借款本金18070573元、期内利息5209.17元、逾期罚息(截至2023年6月4日为498226.2元,之后以1807057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4025%自2023年6月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复利(以5209.1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4025%自2023年1月24日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24000元,款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
若被告华仪电气未按期偿付上述第一项债务,则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有权拍卖或变卖被告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的不动产。
(二)华仪电气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告华仪电气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借款本金55974640.07元、逾期利息(截至2023年6月16日为2265005.64元,之后以借款本金55974640.0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83%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