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4101|回复: 0

温州一业主装修干这事被罚5万元

[复制链接]

530

主题

0

回帖

265

积分

老蟹

积分
265
发表于 2023-7-11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交证据线索函,称南汇街道下吕浦海鸥某幢三楼一业主装修时存在拆除承重墙的行为。
wB564yLUKx51YUYL.jpg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当事人在装修过程中存在拆除该室朝南阳台510mm处墙体,并在室内开设了一个580mm*300mm*2100mm的门洞的行为,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随后,执法人员调取相关图纸并进行现场比对,确认当事人装修中拆除承重墙的违法事实,并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恢复被拆除的墙体。后续,当事人积极修复被拆除的墙体,并出具墙体恢复的安全鉴定报告证明修复墙体强度与原结构构件强度等同,当事人完成整改。
YDVfRzwFfg5DPog0.jpg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完成整改,执法机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小贴士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9-30 16:28 , Processed in 0.209534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