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温州一幼儿园被处罚这件事。 正值仲春,万象更新,街道两旁树木茁壮,枝繁叶茂,绿地花团锦簇,分外妖娆。好景需要每位市民共同精心守护,然而我们的城市仍然存在着个别市民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图为南郊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宣传教育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至南郊街道东龙路某幼儿园附近时,发现该处有两棵树木拴着蓝色绳子,绳子紧紧捆绑树干用于设置警戒线,执法人员立刻联系该幼儿园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责令其整改,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文书。 经调查,该幼儿园在门口设置了活动围栏以保障学生教师的出行安全,在树干上擅自拴上绳子设置警戒线是为了固定活动围栏,此举违反了《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已构成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将可能面临100元的罚款。 在很多市民的潜意识里,只要不乱砍乱伐、擅自挖掘绿地就不会构成损坏城市绿化,其实依树搭棚、私拉天线、拴树木、剥刮树皮,损害根系等行为已是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会对城市绿化造成一定的破坏。爱护城市的一草一木是每个市民的义务,人人都该担当监督和保护城市绿地的责任,一旦发现破坏行为应当马上制止或举报。 普法小贴士
《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一)依树搭棚、架设天线,钉、拴树木,剥刮树皮,损害根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图为蒲鞋市执法中队开展“席地而坐”创建专项行动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多单位开展了道路“一路一策”城市清洁专项行动,持续优化道路保洁模式,建立深度保洁长效机制,着力打造精品道路,助力城市环境美化。 整治行动前,执法人员加强前期宣传。整治中,各单位协力合作,对长期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群众占用公共区域堆放、路段保洁不到位等管理难点、堵点和痛点进行集中整治,针对现场不能立即整改道路破损、绿化损坏等事项由相关责任单位全程跟进处置。整治后,各责任单位继续保持宣传力度,使精品路深入人心,并且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整治后不反弹。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席地而坐”精品道路的创建,进一步带动了全民对加强城市管理保洁精细化工作的热情,通过不断重视立体深度保洁、加强动态保洁力度,助力文明城市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