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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公告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部署,2023年4月至9月,鹿城区将集中对全区公安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交通运输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问题线索。
一、重点整治内容1.“逐利执法”问题。包括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变相额外设置条件,增加市场主体负担等问题。2.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包括“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4.执法粗暴问题。包括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5.执法“寻租”问题。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1.举报受理平台: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专项整治”栏目(zxts.zjzwfw.gov.cn)2.受理邮箱:lcqzffzb@163.com线索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三、其他事项1.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2.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3.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工作专班将线索移送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温州市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 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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