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438|回复: 0

典型:温州乐清一村干部被判刑!

[复制链接]

206

主题

-2

回帖

100

积分

嫩笋

积分
100
发表于 2023-4-6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qQgK00arvZk00ZlL.jpg



hys0jT6esv66vE43.jpg

案情回放

2015年6月,某村经批准建设旧村改造安置用房18套,其中,13套用于拆迁户安置,由该村拆迁安置户按照工程成本价向项目承包人张某某分3期交纳建房款。


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钱某某(化名)利用村两委协助收付上述资金的职务便利,在收到蔡某某和余某某等3名村民转账至其本人银行账户的安置房建设尾款后,未及时上交村集体账户,而是先后3次用于个人资金周转,合计87万余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019年7月,钱某某向村集体归还上述资金。


UWEPhwc8FRCHz3ww.jpg

纪律处分



钱某某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


2021年4月,钱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7月,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R1z2m2NpwpcGGgv6.jpg

纪法链接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color=rgba(0, 0, 0, 0.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11-18 23:02 , Processed in 0.169608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