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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新居民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助力鹿城区“建设首位城区、打造共富样板、争创先行示范”,根据《鹿城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温鹿政办〔2022〕13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积分入学资格认定集中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集中申报时间:2023年4月6日至6月15日。
“随迁子女入学资格认定”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建议2023年有入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家长在5月15日前提出申请。
二申报须知1.在鹿城区范围内居住、工作,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纳入鹿城区新居民积分管理范围,请在鹿新居民提前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2.已在鹿城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可按规定享受鹿城区普惠性的相关场景应用。
三普惠积分入学资格认定说明1.在鹿新居民子女“幼升小”“小升初”入学资格认定已纳入积分管理(已在鹿城区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普惠积分入学资格认定)。
2.202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新生范围:
小学新生: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新生: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完成入学资格认定、达到入学要求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根据区教育局后续发布的招生办法与流程进行入学报名。
具体入学条件与招生办法请关注“鹿城新居民”微信公众号、“浙里办”入学掌上通、“鹿城区小学招生”“鹿城区初中招生”微信公众号。鹿城区教育局电话:88262815
四普惠积分入学资格认定流程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首页“积分应用专区”—“普惠积分入学”应用—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应用审核—审核结果查询。
五普惠积分入学资格查询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首页“我的”—“申请记录”—“业务申请”——查看“普惠积分入学”—获取普惠积分入学资格审核结果。
六温馨提示根据积分细则规定,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可申请个人积分,高积分享高待遇,获得入学、住房、旅游、金融等更优公共服务待遇,具体政策将陆续发布,有关动态及积分细则指标赋分标准请关注“浙里新市民”应用或“鹿城新居民”微信公众号查看。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首页“我的积分”—查看“积分明细”—点击积分指标“申请”—积分审核—获得积分。
七积分咨询地址及联系方式
(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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