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文是四川人,今年二十五岁。由于工作原因,阿文来到了温州,在工作中,她认识了比她大二十多岁的阿强。 阿文:我们在一个单位里认识,就这样交往了,我喜欢他。
阿文说,阿强对她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性格成熟又稳重,让她几乎忘了双方年龄的差异。两人在一起生活的甜蜜又幸福,几个月后,阿文有了身孕。马上要当妈妈了,阿文内心非常忐忑,于是找阿强商量,这个时候阿强给了她吃了颗定心丸——生了孩子就结婚。 阿文:他说把小朋友生下来,再告诉父母,他们会很开心的,生了一个小孙子,所以当时就没跟父母说。
阿文说,听了阿强的话,她便瞒着父母生下了一名男孩。前段时间要过年了,阿文终于忍不住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
阿文:我父母要我回家,那总得告诉他们真相,我就跟我爸爸妈妈说了,说了之后,我妈说要看看我,刚好我一直都在照顾小孩,照顾了半年,我也是实在太累了,我就想妈妈过来照顾一下,我就让我妈妈过来了,后来我妈妈就跟他(沟通)交流。
阿文的父母只有阿文一个女儿,突然冒出一个孙子,而且还是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跟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男人生的,这让他们很难接受。当场,阿文父母就跟阿强谈崩了,双方大吵了起来。
阿文:沟通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不跟我结婚了。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这么重大的事情隐瞒后,才会引发她妈妈过来大吵大闹,其实我们是能预见到的,就是因为隐瞒产生了这个的后果,因为她跟你还没有事实的婚姻,所以(当时)你让她先瞒着,用意是什么? 阿强:我是认为根据《民法典》,这个没关系,婚姻不受别人干涉。
阿强认为当初让阿文生下孩子,是他们两个成年人深思熟虑后做的决定,其他人包括父母都无权干涉,至于两个人未来,他也是有安排的,不过,阿文的父母来了之后,大家原先的安排有了变化。
阿强:我们两个人在她妈妈来之前,想维持现状,最终是要结婚的。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你会给她一个名分吗? 阿强:这个是肯定的。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没有在他人干涉的前提下,继续生活的话,你还会跟她到民政部门把证领了。那么,当时你(阿文)的心态是怎么样的? 阿文:我妈妈是想有了孩子,按照程序把婚给结了,当时他们两个人聊崩了,就不结婚了,那不结婚,我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日后)有一天,孩子长大了,他不需要我了,会不会像赶走我妈妈一样(赶我走)。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那你自己一点主见都没有吗?你这“婚姻”自己是怎么想的,你今天把他当作你的丈夫,应当站在一个妻子的角度,你认为孩子应该怎么样去抚养,我们应该怎么去做的,这是你应有的权益,你爸爸妈妈气就气在这一点,他们认为你太纯真,被这个男人骗了,你要提出自己的想法。
调解员认为,生孩子那么大的事情,没有通知父母,确实是太不应该。阿文父母发这么大的火,是有道理的。事已至此,那么接下来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呢?
阿文:我们两个在一起就是奔着结婚,他如果跟我结婚的话,我就跟他一起,但他说他不跟我结婚。 阿强:要不我们就维持现状,这个是一种方案,第二种方案,起先跟你妈妈说的,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 阿文觉得既然孩子都生了,双方应该马上结婚。但阿强觉得,这几天跟阿文的父母相处过来,他已经没有心情结婚,希望维持现状。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孩子带回去后,起码在这段时间内,他会按时给你寄生活的费用,你先把孩子带起来,父母那边(想法)有没有改变,到时候你及时跟他沟通。(阿强)你这边也去努力一下。
调解员认为阿文父母刚知道这个情况,肯定需要一定时间的冷静,阿文可以先回家跟母亲一起带孩子,但阿强的抚养费是不能少的,这段时间,阿强要再去做阿文父母的工作,争取父母的同意理解再结婚。对此,双方都觉得有道理,同意这样的初步解决方案,阿强也答应先一次性给五万元安置费后,再每个月给阿文1500元的抚养费,阿文也表示同意。大家离别之前,调解员有几句话特别交代给阿强。 驻绣山派出所人民调解员 余俊:你要考虑好,她一门心思等着你,或者事情有转机,如果真的不爱别人或者根本没这个心的,我希望你给她一个准确的答案,不要再哄着,那样的话,也许会毁掉别人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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