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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商贷案被害人要监督查看退款专户余额和长期以来的银行资金流水。因为2023年1月19日第一次分配至今,仍有多人没有拿到这个“蚊子腿”。同时在分配后沒几天,出借人微信群传出截图“目前账户己经沒有费用:在走垫付邮件申请”(见下图),出借人追逆调查,基本确认该截图的意图是针对温商贷案。
于是在二月份多部门对接中提出要监督查看温商贷案退款专户余额和分配前银行的资金流水,得到的回复是向领导汇报等通知。在等不到通知的情况下,被害人连续一个星期拔打处非办电话联系,得到的仍是向领导汇报(均有录音为证)。在此期间,被害人拔打过12345政务热线,两天后回复无单位可联系,让被害人拨打处非办对外电话,又回到了原点。根据相关人员指点称,若是挪用资金可以向纪委举报,被害人拨打了12388,接线员让被害人提交证据,证据在银行被害人就是要看这个“证据”,怎么提交?
被害人于是向经侦、法院法官、鹿城区联合接访组、鹿城区政法委领导、法院院长、鹿城区信访局反映(均已留证),均无回复。被害人开始上访至温州市信访局。市信访局“接诉即办”联系鹿城区信访局,得到的回答是:领导接访中是同意看的,当时处非办副主任林燕也在,现在为什么不让看他们再联系处非办。被害人赶到鹿城区信访调解中心,等了两个多小时,得到的回复是正在与处非办联系。第二天再去调解中心得到的回复是仍在联系。
为什么会如此?监督账户这么难吗?鹿城区信访局窗口同志理解,是不是专款账户是大家的,只有大家同意才能看。温商贷被害人31万多人这个假释不成立,应该是31万人在某个时间窗口都能看到才是。鹿城区联合接访组负责人说,你们要相信处非办,他们也很辛苦的。这与辛苦不辛苦无关,何况一年还没追回钱,吃着老处非办的剩饭。信任是张正领导下的处非办自已丢失的,《公告》回避重点已无信用,你是处非办,不是保密局,就算自证、辟谣也该让被害人查看账户余额和银行资金流水,若没问题对你处非办和政府信誉也是百利无一害,为什么不?
非法集资被害人有理由申请查看专款账户,行使监督权。
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在接访中告知被害人,你们有知情权、参与权、分配权和监督权。依据《国务院737号令》25条第二款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自行承担,说明退款专户里的资金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查看退款专户资金状况是行使知情权、监督权,鹿城区处非办沒有理由拒绝。
市政法委书记在接访中明确,非法集资案件应当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温商贷案退款专户资金属于刑案脏款范畴,依据《刑法》64条应及时返还被害人,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借用、挪用,否则涉嫌挪用资金罪。
被害人已告知上述提到的部门或部门领导,若在3月10日之前得不到获准查看账户和分配前银行流水的通知,3月15日全国被害人可能聚集处非办联名签暑查看账户委托书,这个聚集责任由该承担的政府部门承担。试想,如果账户不安全,资产处置的安全又在哪里?被害人的希望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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