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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南干部“治理”信访群众用心良苦
2月8日下午,鹿城区大南街道腐花村民施某被民警带进了派出所作笔录……
原来,施某因自己的农村户口莫名其妙被迁出,便于2023年2月3日到街道办事处信访:称自己的户口被外迁,切身利益损失严重,便要求大南街道干部给个说话,无意中骂了“平阳人杀了6人、我生气也会杀人”一句,大南街道办事处某人嫌施某此话“刺激”,便积极搜集有关证据并通知大南派出所,该所派民警守候在大南街道,等施某如约一到,就把施某带进派出所……为此,大南所对施某展开“认真”笔录,摆开非要把施某以狠狠“惩罚”一番不可的架式……施某从大南派出所出来后,反诘——大南街道腐花村干部为什么不经本人同意无缘无故把我的户口从村中迁出?为什么我与几位同遇村民信访了10多年街道干部就是推诿敷衍不解决问题?而街道办事处干部长期不解决问题为什么就没问题而我随便骂了一句就“违法”了呢,这是什么王道呀?!如果我骂人是犯法的话,哪街道办事处干部长期推诿敷衍就是涉嫌激将法诱人犯“法”呀——为什么他们长期不解决我的信访问题之不作为行为难道就不犯法吗?
试问:大南街道办事处的干部到底讲不讲理呀?!干部与群众之间要不要公平正义?!
据律师说,大南街道办事处的干部至少涉嫌违背党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二)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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