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丹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23〕1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林丹艳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天聪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雄文任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叶军毕任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方任任温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松青任温州市商务局总经济师,免去其温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徐健任温州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免去其温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邹向阳任温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余谦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海峰任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周海波任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陈阿朋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王金法任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良成任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
免去张雷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赵斌的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志佩的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永胜的温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尚斌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凡的温州市应急指挥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池邦芬的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作雄的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海洁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许道火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2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许道火任温州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丁建忠任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胡绍耀任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潘青来任温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汪长新任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朱翔鹏任温州市应急指挥服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士东任温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徐清雨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免去其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温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春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阿朋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兼)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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