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近日召开“新春第一会”,提出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作为“一号开放工程”和温州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内容,温州高度重视进口创新发展。 为加快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区在全市进口贸易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我市印发《温州市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起来看详细内容。
全球商品贸易港
实施方案提出
到2023年,示范区各项创新要素不断集聚,进口与产业、消费融合更趋紧密,进口便利化、模式创新化、服务高效化的“一核多点”示范区雏形基本形成,示范区进口贸易规模达100亿元,全市进口贸易规模达480亿元。
到2025年,示范区进口规模稳步扩大,进口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示范区进口贸易规模达150亿元,对全市进口贸易贡献率超50%,全市进口贸易规模达600亿元。
实施方案还就高标准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培育进口贸易发展新业态、推进进口贸易要素资源交互融通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高标准建设全球商品贸易港,全力构筑进口贸易核心承载区 多元化布局进口平台。优化提升全球商品贸易港“采购批零-进口贸易-电商直播-仓储物流”全产业链整合模式,推进入驻企业“腾笼换鸟”,强化区域性进口龙头企业招引,打造中东欧特色馆和“一带一路”特色馆。支持瓯海梧田商圈、中央商务区、高铁新城、瞿溪真皮古镇做大进口,推进红星美凯龙和第六空间、瓯海大道沿线汽车产业带、华侨进出口商品基地和华润万象城进口市场建设,加快形成以全球商品贸易港为核心、各专业进口市场为节点的进口贸易格局。
特色化打造“四大中心”。一是在全球商品贸易港扩大“定制酒”“名庄酒”进口,提升酒类O2O平台服务能力,打造全球进口酒类交易中心。二是扩大冻品、生鲜、冰鲜和东南亚水果直航进口,打造浙闽赣进口生鲜交易集散中心。三是加快发展1210保税进口、9610直购进口等跨境零售业务,扩大手表、医美及二手奢侈品等进口,布局跨境零售线下自提店,打造全球轻奢商品跨境交易体验中心。四是招引医疗设备、农产品、有色金属、糖浆、木材等进口企业入驻瓯海总部经济园,争取粮食、食糖等进口关税配额,扩大原材料、农产品类大宗商品进口,打造全球大宗散货商品区域集散中心。
场景化引领进口消费。深度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扩大“浙闽赣进口商品集散中心”品牌推介与输出。将全球商品贸易港作为浙江(温州)进口消费品博览会核心展示平台,打造“永不落幕”展会场景。结合夜间经济、数字消费、文旅消费等元素,在示范区内建立高品质进口消费新场景,形成“购在瓯海”品牌。争取奥特莱斯等全球进口零售超市落户示范区,支持龙头进口商和连锁超市合作,做大进口品牌消费。
品牌化构建销售网络。支持示范区内优质企业和品牌文化通过整体品牌输出、加盟连锁和自营集成店等模式向其他城市拓展,积极发展品牌旗舰店、加盟店和体验店。谋划建设“买全球、卖全国”线上购物商城,打造一批智慧购物示范场景。加强与天猫国际、抖音等电商主流平台合作,开展“门店+直播”“展会+直播”“保税+直播”等活动,拓展“卖全国”线上分销渠道。利用浙瓯直播基地等平台,加大直播技能培养和人才培育,促进MCN产业覆盖进口领域。
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加快建设浙闽赣进口商品集散中心 放大招商引资促进效应。积极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继续在招商数量、成交金额、引资成果、配套活动、人文交流等方面取得突破,促进贸易、投资、技术、消费相互带动。高质量办好浙江(温州)进口消费品博览会,发挥国际采购、投资促进、人文交流、开放合作等平台作用,提升瓯江国际经贸论坛影响力,不断扩大展会规模,提高展会的规格、层次和效益,努力打造浙闽赣地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国际展会。
放大消费升级促进效应。高水平打造若干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商品直销以及国别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增加特色优质产品进口,鼓励国内有需求的农产品进口。依托核心商业街区,吸引知名进口品牌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概念店以及首店等入驻。鼓励国际进口品牌开展新品发布活动,引进更多国内外中高端进口消费品牌首店和品牌代理机构总部,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区域消费中心、国际化消费体验中心。
整合激活侨商网络资源。发挥温商资源优势和各类外国商会、行业协会、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推动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国内进口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扩大“一手商品”进口。依托境外园区建立特色产品展示中心、海外仓、揽货点等平台,加快境内外产业的双向流动,支持区域代理商入驻示范区设立华侨贸易总部。提升出入境便利化保障水平,更好帮助企业“走出去”、客商“请进来”。
扩大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重点围绕数字经济、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五大战略新兴产业,带动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支持示范区内重点企业用足用好海关减免税政策,扩大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芯片等核心零部件进口规模。支持示范区进口贸易业态与眼镜、锁具等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联动发展。
培育进口贸易发展新业态,推动进口与产业、消费深度融合 打造优质冷链物流供应链。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打造公、铁、水、空综合立体冷链物流网络。支持建设冷链物流全链条信息追溯、农产品直供冷链物流、医疗应急物资冷链配送、社区冷链智能配送等数字化应用场景,重点引进中国冷链物流百强企业、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充分发挥我市进境肉类、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等4个指定口岸功能作用,提升冷链物流通关便利化水平,做大特色消费品进口业务。
培育进口粮食和汽车产业链。深化浙南闽北赣东进口粮食物流分拨和加工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分析,争取设立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打通粮食进口国际物流通道,推进进口粮食物流分拨和加工中心建设。抢抓国家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政策窗口期,加快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配套政策,积极争取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资质,申请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形成覆盖贸易进口、展示销售、物流运输、金融保险等平行进口汽车产业链。
构建国际医疗大健康产业生态。加强市本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争取设立药品进口口岸。搭建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支持扩大临床检验器械、免疫制品等进口规模。依托温医大基因药谷、生命健康小镇及海峡两岸大健康产业园等平台,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办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专业护理服务机构,加强国内外医疗服务业合作交流。
拓展跨境电商进口品类。支持示范区建设跨境9610综合监管中心、跨境直播中心、跨境云仓等,打造以进口食品、美容护肤用品、母婴用品为基础,进口轻奢为特色的温州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体系。支持示范区建设跨境供应链平台、跨境展示中心、跨境零售线下自提店,建立境外集货仓,打造集采购、贸易、结算、物流配送于一体的跨境进口全生态体系。
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发挥高校智力密集优势,扩大文化教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进口,推进研发设计、检测认证、商贸物流、节能环保、人力资源以及与法律、环境、财务等相关的生产性服务进口。深度参与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培育省级服务贸易发展基地,争创国家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做强保税维修及保税研发业务。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保税维修业务,争取国家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开展非自产医疗设备保税维修业务。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和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在温州综保区设立研发中心,开展保税研发业务。优化文化艺术品等高端消费品保税进出境模式,通过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在综保区外展示、拍卖。
推进进口贸易要素资源交互融通,营造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 数字赋能进口贸易发展。围绕进口基础设施建设、进口领域数字化改革、进口渠道优化等重点领域,打造进口高质量发展项目。建立温州跨境电商大数据中心,探索便利通关、税收征管、外汇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市场监管“四大体制”创新,打造“国际采购-保税备货-零售进口”一体化进口平台。鼓励企业在示范区设立集报关、报检、税务等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国际贸易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中欧班列温州号信息化水平。
畅通进口贸易物流通道。谋划建设金丽温开放大通道,推进深水航道、综合货运枢纽等集疏运项目建设,加快国际集拼箱基地、“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提升港口对腹地货源的辐射能力。加快完善航空货运仓储设施,加大国际货运航线开发力度,推进航空物流发展。推动中欧义新欧班列温州始发,扩大铁路口岸往返业务规模。
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数字口岸建设。持续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通关改革作业模式,积极推广“船边直提”等作业模式,在内支线转运主要环节提速发力,持续提升进口申报转关效率。持续优化口岸布控查验比例和积极培育AEO高级认证企业,努力降低整体查验率。对铁矿石等符合条件的商品在温州口岸的提离实施先放后检。争取“联动接卸”“穿梭巴士”等批复运营,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高效验放”及应急服务。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及股权投资机构等加大对进口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贸易新业态、融资结算以及汇率避险等方面产品开发与创新;探索开展保税仓储货物抵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订单融资、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业务;引导进口贸易企业投保进口信用保险,有效减低经营风险;探索由国有企业牵头与民营企业合作、股权混改,引入优质金融资源,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进口贸易软实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获批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为契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知识产权政务服务结合,提升知识产权业务服务便利化程度。积极引进高水平的版权服务机构,打造集专利、商标、版权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侵权风险预判、国外法律及商业规范等服务。健全跨境电商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平行进口知识产权纠纷“民事-行政-司法”多元化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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