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州市永强北片区永中单元E-01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2年11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6日-2023年1月14日(共30日),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至中河路、南至永强路、西至普西路、北至青山直河、上宅前路,总用地面积约12.34公顷。
二、地块界线及功能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E-01地块沿河设置并划分为E-01a、E-01b两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3886㎡和5520㎡;E-02中小学用地布置在西侧,用地面积为19018㎡;B-34、E-04划分为B-34a、B-34b、E-04a、E-04b四个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8257㎡、14627㎡、14605㎡和16400㎡。沿河绿地划分为E-03a、E-03b,用地面积分别为1316㎡和1421㎡。E-03c地块功能调整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为183㎡。其他地块功能按原规划执行。
三、地块指标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E-01a、E-01b、E-04b、B-34b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55%,建筑高度16米,B-34a、E-04a地块建筑高度调整为13米,其他具体指标下一步根据历史文化街区方案确定。E-02地块控制指标按原规划执行。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四、道路交通修改本次规划修改后,永中路寺前街段规划标准维持次干路的交通功能不变,道路宽度调整为24米,机动车道保持双向4车道贯通。
本次规划修改后,绿地面积为2920㎡;蓝线面积为4276㎡。
六、城市设计引导延续街区传统建筑风貌,体现水乡底蕴和瓯越风情,新建、改建建筑须与传统建筑相协调,B-34a、E-04a地块须保持原有空间肌理,E-01a、E-01b、E-04b、B-34b地块不得设置大型商业综合体类建筑,街巷空间、空间肌理须与B-34a、E-04a地块相协调。建筑色彩宜采用黑、白、灰、褐等低饱和度色调,并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立面材质方面宜采用砖、木、石材等。沿街广告招牌禁止主色调采用艳丽色彩,街道的座椅、垃圾桶、标识牌、路灯等应符合传统风貌设计。街道家具可以通过在造型、工艺、材质上的艺术化创作,引入寺前街当地的文化符号和相关的设计元素,融合成街道家具的一部分。
七、主要图纸1、区位图
2、地块编号图(修改前)
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4、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5、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 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wenzhou.gov.cn/ 2、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longwan.gov.cn/ 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新闻办方微信号“龙湾发布”
4、街道办事处 5、地块现场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55876894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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