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获悉,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永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南城街道下塘片城中村改造二期D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起始价31200万元。
地块位于南城街道下塘片,东侧为望江路,南侧为下塘大道及现状住宅,西侧为永兴路,北侧为沙西路。总用地面积为70280.91平方米(计105.421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0280.91平方米(计105.421亩)。安置房(划拨)分摊用地面积40447.45763平方米,商品房(出让)分摊用地面积29833.45237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07328.6845平方米,其中出让商品房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8008.6845平方米,划拨安置房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9320平方米。
根据出让须知显示,该地块36米建筑高度控制区内设置一处社区级一站式邻里中心,用地面积不小于7000平方米,功能包括社区服务站、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养育托管点、城市书房、社区食堂、幸福学堂与公厕各一处。
社区服务站(即基层社区用房)不小于600平方米;
基层社区文化活动室不小于600平方米;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小于150平方米,
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不小于1200平方米;
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
幸福学堂不小于1000平方米;
城市书房不小于200平方米;
社区食堂不小于200平方米;
公厕不小于60平方米。 由受让人无偿建设,产权归政府所有。
土地受让人须配(代)建安置及政策性用房(含住宅、商业等)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19320平方米,其中:
①配(代)建的住宅安置用房面积不少于72100平方米,计不少于608套,其中75平方米32套,90平方米84套,100平方米88套,120平方米193套,140平方米179 套,160平方米32套;
②配(代)建商业安置用房(沿街商铺)不少于9220平方米,共计313间。其中30平方米商业安置用房296间,20平方米商业安置用房17间。每间面宽不少于3米,每间配置单独水、电计量表及智能化管线和预埋污水管线;
③配(代)建住宅政策性用房不少于38000平方米,约3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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