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实名举报,我父亲在广场路的房子是违建,希望你们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罚。”11月23日,市民徐先生来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反映情况。他为何举报自己的父亲?
老房子被评为D级危房
自行原拆原建
徐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实在没办法才出此下策的。他说,他们一家都是鹿城人,奶奶朱佩兰和她的妹妹朱秋兰于1955年合买下一套位于军装局路的房子(现为广场路62弄),奶奶去世早,他父亲就被过继给没结婚的朱秋兰抚养,这套房子也就留给他父亲。
“我父亲不懂法律,一直没去办理继承手续,后来又因建筑面积核算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存在争议,也没去办理新的房产登记,这就为现在的困局埋下隐患。”徐先生说。
他介绍,2006年时,城东房管所认定这套老房子属于D级危房,依法不能继续住人,他父亲考虑到房子的确年久失修,就去规划部门申请原拆原建,但被拒绝,“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说,这种手续必须房屋所有人本人来申请,我父亲还没办理继承手续不能证明自己就是房主”。
可是去补办继承手续需要新式的产权登记证明,之前的面积核算争议又没解决。最后,徐先生父亲在没有获得建设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竟自行拆除木砖结构的老房子,按原面积建起一套新房。
未批先建陷入办证难
学区房“落空”
11月23日,记者来到涉事房子门口,它面积约70平方米,前半部分是个店面,后半部分是起居室。虽然经过拆建,但16年过去,这套房子显得较为老旧,墙面上的水泥层也开始脱落。值得一提的是,这套老房子距离广场路小学不到100米,享受广场路小学与市实验中学双学区。
“这套房子学区很好,可我儿子读不了,只能统筹去另一所学校。”徐先生说,他儿子2015年出生,为让孙子上学,他父亲2016年就开始跑部门询问孩子入学问题,但由于这套房子属于未批先建,没有建筑规划许可证,还改变了原先的木砖结构,所以不动产权登记办不了,没有不动产权登记,学区对应的学校也进不去。
他说,自己与妻子也跑了很多趟部门,可一直没个说法,他们担心再这样下去,孩子将来读市实验中学的希望也会落空,“我们一方面自己举报自己家,另一方面也向你们媒体求助,想走出一条路来”。
想补办建筑规划许可
相关部门介入
记者翻看了徐先生提供的资料,其中有一份鹿城区人民法院于1987年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当年徐先生父亲把这套房子出租,但租客没交租金还不愿搬走,徐家起诉租客并胜诉。
这份判决书显示,法院调查证明,这处房产为徐先生父亲的生母朱佩兰、养母朱秋兰所有,后来由徐先生父亲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
“这件事是我们不对在先,我们认错认罚,但总要给我们一个改正机会。”徐先生说,他想根据法律规定举报父亲违建,再根据法律规定整改后,重新申请建筑规划许可。
带着徐先生的困惑,记者来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城北自然资源所。该所所长单策表示,徐家的房子位于老城区,未批先建还想补办建筑规划许可,在现有政策下走不通,但他们会记录徐家反映的情况向局里汇报请示。
随后,记者又来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马中队。中队长李荣金称,他们受理此事并会向上级汇报,等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后再给反馈。
对于此事,记者会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