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份以来,莫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酒店,多次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2022年11月16日14时许,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酒店, 莫某某以350元一次价格,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莫某某的行为属情节较轻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莫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近期,叶某某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某酒店,从事有偿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2022年11月16日15时许,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某酒店, 叶某某与他人以800元为他人提供性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叶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网络配图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6日14时许,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酒店, 王某某以350元一次的价格,让她人为其提供卖淫服务 ,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某的行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网络配图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0月份以来,王**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酒店,有偿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2022年11月16日15时许,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酒店, 王某A以350元一次的价格,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A的行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6日15时许, 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某酒店,蒋某某与他人事先谈好以800元一次性交的价格后 ,让他人为其提供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决定给予蒋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1月16日21时许,在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某酒店,周某某以350元一次的价格,让她人为其提供卖淫服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周某某的行为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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