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伪装警察身份招摇撞骗诈骗金额高达30余万元 10月16日,市民小明向瑞安警方报警,称自己被一名自称是“人民警察”的男子诈骗30余万元。 去年8月,小明经人介绍认识了该男子。在相处过程中,男子向小明透露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为了取得小明信任,男子还时不时给他发去办案办公、外出巡逻之类的工作照片和视频。
“我起初还半信半疑,但他对公安内部情况十分了解,我向他咨询公安相关业务,他也能一一解答。”小明说,随着两人关系的加深,自己越发信任对方。 2021年10月份,男子突然找到小明,称他有个内部项目可以赚钱,询问小明是否加入。
“他说投资一万每个月就有640元分红,满6个月即可拿回本金。”出于信任,小明当即投入了1万元,果然收到了分红。 在尝到甜头后,小明更加确信这是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开始不断投入资金,共计30余万元。然而,正当小明坐等分红时,却被男子告知准备分给他的钱放在办公室被纪委查到了,短时间内无法归还,让他耐心等待。
起初,小明念着对方警察的身份,一直耐心等待。直到2022年10月份,小明突然联系不上男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10月16日,小明向警方报警求助。 接警后,瑞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周某(男,27岁,浙江文成人)。10月19日,周某在温州市平阳县落网。 经审讯,周某对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周某交代,他因网贷欠下巨款,于是便动起了骗人钱财的歪心思。
经查,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间,周某通过假冒警察身份获取受害人小明信任后,编造内部有投资项目,多次诱骗小明进行投资,累计骗取30余万元。日前,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瑞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网络交友有风险擦亮眼睛辨真假警察是绝对不会以个人名义向群众收取钱财的 遇到这类情况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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