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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积极履职,开展学校收费情况专项整治,净化校园收费环境,确保学生家长权益不受侵犯。近日平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辖区学校收费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一公立学校存在重复收费行为,经初步核实后当即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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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了解,该局发现该公立学校在收取学生住宿费后,仍要求学生用校园一卡通刷卡用水,向学生收取热水费。根据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费[2016]11号文件规定,住宿收费标准包含学生宿舍内照明、淋浴热水器、电风扇、空调用电、用水等。2017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19日,该学校通过一卡通刷卡取水的方式向学生收取热水费合计144291.1元。/strong>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属于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被查处后,该学校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召开专项会议,对违规收取的费用组织分批退还,退款28090.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该局收集相关证据后,对当事人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16200.3元,并处罚款70000元。
下一步该局将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行政约谈,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规范收费。同时也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学校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对违反收费规范要求的予以严肃查处,切实保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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