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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9月11日,望里镇的薛某(女,46岁)、薛某某(女,22岁)居家隔离期间,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私自爬窗外出,至多地停留,违反居家隔离观察相关规定,并故意隐瞒事实,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苍南县公安局望里派出所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目前,薛某、薛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二2022年10月5日,望里镇的林某某(男,25岁)居家隔离期间,在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的情况下,仍私自爬窗外出,至多地停留,违反居家隔离观察相关规定,并故意隐瞒事实,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被苍南县公安局望里派出所第一时间查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目前,林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望里镇防控办提醒,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尤其在居家隔离期间不得私自外出,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违反相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再次呼吁广大群众,
疫情期间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
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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