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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信访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全县信访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逐步好转。但仍有个别信访人员“信访不信法”,越级走访、缠访、闹访,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最终受到法律惩罚。今年以来,全县已依法处理违法信访人员19人,其中刑事立案8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行政受案3起,行政处罚3人。
案例一
藻溪镇林某某,2015年以来因土地纠纷等问题,多次组织人员越级走访,并在政府机关静卧、辱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在多次被行政拘留后,仍不知悔改,继续恶意越级走访,多次越级到国家、省信访局登记信访,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2022年9月28日,林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灵溪镇冯某某,以土地纠纷名义进行恶意举报,多次怂恿煽动同村人员进行越级走访,意图以访施压,实现低价购得地基等不合理诉求。2022年9月24日,冯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桥墩镇郑某某等5人,2021年7月以来以其宗族在某工地上的宗祠会被拆除为由,多次阻扰施工,严重影响正常施工,且多次无理越级走访,试图通过大规模聚集、缠访、闹访等行为以访施压,实现不合理诉求,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2022年1月27日,郑某某等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
灵溪镇彭某某等2人,以杂地未处理等无理理由,多次越级走访,且多次阻挠农贸市场施工导致工程停滞。2022年8月19日,彭某某等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重要提醒
依法信访才是正途,违法信访必受惩处。
信访是公民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公民必须依法依规、逐级有序到指定场所表达自己的合理正当诉求。违法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要承担法律后果。
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有序表达诉求。违法上访,触犯法律,个人违法犯罪信息被永久记录,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对以违法方式信访、以访施压、以访谋取不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绝不姑息!
苍南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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