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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发布第1号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全面开展巡林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擦亮“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的生态底色。
据悉,我市于去年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目标责任,全面建立党政统领、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奖惩有力的长效机制。目前,我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林长4107人,另有林区警长798人、护林员2948人。
此次发布的《总林长令》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林长的巡林方式、巡林频次,要求通过调研调度、巡查督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专项和日常巡林等方式,督促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其中,市、县级林长每人每年不定期巡林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林长每人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社区)级林长每人每周巡林不少于1次。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及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要加密巡林频次。
根据该《总林长令》
各级林长应根据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实际,围绕三方面突出巡林重点:
●要全面了解责任区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情况;
●要深入调研责任区域林长制实施过程中林长制办公室建设、成员单位协作、林业财政投入、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要重点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督查和自然保护地违规图斑整改等年度重点林业工作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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