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灵活就业参保欠费封锁规则已于9月14日上线,灵活就业参保中途欠费,即征缴月的次次月3日内(节假日顺延至首个工作日)未到账,停止待遇享受,欠费补缴到账后需次次月重新开始享受待遇。
示例:
参保人8月份的医疗保险费须在10月8日(国庆节,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将于10月9日起停止医保待遇享受;欠费补缴到账后,根据到账时间重新计算等待期,自到账次次月享受待遇,即如在10月10日缴纳欠费的,将于12月1日重新开始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为避免影响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务必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人可提前在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指定银行卡内存足金额,或可在支付宝-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应用程序查询、缴纳医疗保险费。
如有疑问,请咨询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市本级:88863716 鹿城区:88129816 龙湾区:85987026 瓯海区:88591986 洞头区:63485730 乐清市:61600996 瑞安市:65895523 永嘉县:57991299 文成县:67861947 平阳县:58108778 泰顺县:67583322 苍南县:64700938 龙港市:6866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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