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位业主遭遇‘买房’骗局”一事有新进展。9月20日上午,涉事业主之一吴女士及其家属透露,龙湾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19日对陈某练、胡某坤等5名涉案人员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底,本报对“20位业主遭遇‘买房’骗局”一事进行连续报道,披露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业主在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迟迟收不到尾款,事后得知原有房产早已抵押给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用于套取资金。
位于经开区滨海六路2491号的涉事“德佑”门店已被摘牌
陈某练、胡某坤等涉案人员,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2021年11月21日被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经龙湾法院批准,于同日被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逮捕。
检方指控,陈某练资不抵债,欠下大量债务。2021年6月左右,陈某练伙同胡某坤等人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操作零首付买卖房产牟利。相关涉案人员有具体分工,其中陈某练为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事务,胡某坤作为中介寻找房源,其他人分别负责介绍零首付的买家或寻找名义代持人、垫付定金及首付款、签订合同等内容。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相关人员以支付首付款后先过户再向银行贷款支付尾款等为由,诱骗业主将房产过户到相关人员介绍的买家或名义代持人名下。过户后,再由相关人员安排,将房产向个人、小额贷款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然而并未将所得借款款项用于偿还购房尾款,而是先偿还垫资款、利息等相关费用,再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中介胡某坤,又主要按照陈某练指示将款项用于偿还陈某练债务,支付利息及手续费,继续购入房产以及中介门店的运作等。2021年6月至11月,涉经开区、鹿城等地多个住宅小区,受害人约30户,未支付房屋尾款合计约4000万元。
据了解,陈某练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事实。《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2021年7、8月左右,陈某练联系一家银行客户经理,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香樟路望海公寓一处房产为抵押,获得贷款金额远超抵押房产实际价值,放款后向相关人员支付6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