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瑞安,即日起,瑞安市2022年度人才住房配售开始申请,和小布一起来看看有关事项公告吧~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2年9月9日至10月9日。其中ABCD类人才申请截止于2022年9月25日,并于第一期先行认购;其他类人才申请截止于2022年10月9日。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全职在瑞用人单位工作且经认定的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1类人才和2022年度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
在职要求 已与在瑞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合同,且已以在瑞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ABCDE类人才放宽至1个月以上)。
住房要求 ★申请人及配偶自2019年12月24日起,在温州范围内未拥有过住房(含预售商品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含预售商品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
★申请人在2019年12月24日(含)前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不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2019年12月24日后离异的,原配偶名下拥有的住房计入申请人住房核查范围。
★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配售房源以主申请人单位隶属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申请流程 单位申报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理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温州人才云服务平台”(网址:" data-type="png" data-w="1080" style="vertical-align: middle;width: 100%;box-sizing: border-box;">
房源情况 本市2022年度人才住房配售房源包括14个楼盘项目,总套数为402套。房源以一房一价评估结果(以国有出让性质进行评估)作为人才住房的配售备案价(核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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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事项 所称的在瑞用人单位:(1)在瑞机关事业单位;(2)瑞安市国有企业;(3)省部属企业在瑞安市设立的分支机构;(4)注册地和主要纳税地在瑞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企业除外(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业务作为判断依据,具体由市监部门进行审核认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同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所称的学历指国内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所称的技师指取得浙江省内人力社保部门(或经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核发的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由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核定。所称的职称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标准确定,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以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所称的全职工作:(1)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每年在瑞工作满9个月以上(海外人才放宽至6个月以上)。(3)国内人才统一要求以在瑞用人单位为主体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6个月以上,且目前为在保状态;外籍人才需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且以在瑞用人单位为工作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4)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中院士、“瓯越鲲鹏计划”“瓯越海智计划”和海外工程师对象未满70周岁。(5)除瑞安市单位外,不再有其他全职任职单位。认定为派遣来瑞、退休返聘、柔性引才类别的,不属于全职。
所称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要求人才所在单位出具盖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导出具体路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中“累计情况-累计收入额”项目数额,并辅以《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确定。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产权行政限制,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发生购房人离瑞、离职未就业创业6个月以上、违反合同约定等情形的,实施机构有权按规定回购人才住房。
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是指:(1)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是以主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享受的除外)、限价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等。(2)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人才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等。(3)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人才住房配租、人才住房配售、人才租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在每项申请审批流程完毕之前不能同时申报。
申请人已认购人才住房的,不得再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租房补贴在保对象认购人才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承租对象认购人才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的次月起不再享受配租型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享受的住房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列入人才住房政府优惠政策核查范围。申请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
2022年度瑞安市“菁英人才”计划入选者获得的房票,仅限于人才本人购买我市配售型人才住房使用,且当年有效。
本公告人才住房配售房源面积为预测面积的,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所提供的户型图仅供参考,最终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为准。
具体楼盘项目详情、不利因素、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等和开发企业约定的事项,请务必在申报前咨询平台单位、开发企业或前往售楼处详细了解。
各平台单位负责承办人才住房配售认购后的合同签订、不动产登记、住房回购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其中望景园、江境轩、御峰名邸、站西锦园、天贸商业广场、春栖云庐、兰园、永宁雅居由市国资办负责,城西嘉园由安阳中心城区负责,枫景名苑、文锦雅苑由滨海新区负责,庄和佳苑、富丽景园、嘉丰华庭由塘下镇负责。
认购望景园、城西嘉园、枫景名苑、文锦雅苑、庄和佳苑、富丽景园、嘉丰华庭等现房的,需先全额支付房款,再自行办理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信息,用人单位共担管理服务责任。对于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骗取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追回人才住房,并列入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黑名单和个人征信系统,取消个人和单位此后3年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资格。
本公告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市教育局65810607(教育类人才资格咨询),市卫生健康局58906070(医疗卫生类人才资格咨询),市委人才办65810551(其他人才资格咨询),市住建局65827388(住房要求咨询)。
相关附件 ●瑞安市2022年人才住房配售房源信息表●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一版)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继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XX 单位)符合瑞安市第三批人才住房配售初审条件人员名单公示(模板)●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值计算表●关于XX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配售房源现场看房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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