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明达说事》,我们来说一说温州一小区有多户竟以建太阳能光伏板为由私建阳光房这件事。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鹿城区垟儿路宸央居有业主私自在楼顶违章搭建太阳能板高度超6米,严重超标,望予以拆除。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该小区顶楼多处利用露台正在搭建钢架结构。经深入走访了解,原来是有的业主想以建太阳能光伏板为由私建“阳光房”,其中5户已搭建钢架,违建尚未完工。 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根据即查即拆相关程序,立即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了铁架,钢筋等构件5处30余平方米。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顺应城市建设新态势、社区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始终秉持“新建违建露头就打,严查严处一管到底”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此类违法建设的出现,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这种新颖的换电模式给快递、外卖等行业提供了较大便利,但许多商家为了提供24小时服务,将共享充电柜放置在店门口,不仅占用城市道路,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同时未经审批的充电柜也极易产生消防隐患。 近期,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至104国道边时,发现路边突然多了几个蓝色柜子。经查证,该处有两台充电柜,整齐的铁皮柜,外形似快递柜,柜子上方配有摄像头,凑近柜子,可以看到柜子上方贴着“换电指南”,内有详细介绍使用步骤,包括扫码换电、扫描电柜二维码、放入电池插好充电插头、取出新电池、关闭仓门等。按照墙壁上张贴的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找到安装充电柜的当事人,经过现场沟通了解,责令其立即搬离,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公共区域功能。 城市公共空间,全民共有,理应城市市民共享。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经劝导无效或屡教不改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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